???????????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編制了《峽江縣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峽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eee46.com/)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峽江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政府綜合辦公大樓二樓)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條例》第三章。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目錄編排體系: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提供主題和體裁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提供信息標題和索取號的查詢方式;目錄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索引號、分類、責任部門、標題、發文日期等內容。索引號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分類是信息所屬的類別名稱;責任部門是具體負責提供該信息的單位名稱;標題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發文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時間。
(三)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公開渠道主要有:
1.峽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eee46.com/;
2.“峽江縣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xiajiangxian);
峽江縣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3.為方便公眾進行線下查閱,開設了峽江縣政務公開專區:
(1)峽江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政府綜合辦公大樓二樓,聯系電話:0796-3696387;查閱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峽江縣政務服務中心,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玉華路與百花路交匯處附近東北;電話:0796-3696005;查閱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四)公開時限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主要辦公場所查閱。
屬于本機關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峽江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政府綜合辦公大樓二樓(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百花路6號)
聯系電話:0796-3696387
郵政編碼:331409
電子郵箱:xiajiang@jian.gov.cn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填寫《峽江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本機關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傳真號碼:0796-3672885。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當場受理的,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受理機構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受理機構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受理機構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查,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可延長20個工作日。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3.收費標準
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部署要求執行。
信息處理費可以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均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行政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得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1)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2)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1)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2)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3)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4)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情況
峽江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峽江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政府綜合辦公大樓二樓(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百花路6號),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聯系電話:0796-3696387,郵政編碼:331409,電子郵箱:xiajiang@jian.gov.cn。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主管部門投訴。
監督電話:0796-3672963
傳真號碼:0796-3672885
通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政府綜合辦公大樓二樓(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百花路6號)
郵政編碼:331409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